信息索引号 | 773571745/2021-81471 | 文件编号 | |
责任部门 | 区应急管理局 | 公开形式 | 主动公开 |
责任科室 | 区应急管理局 | 公开范围 | 面向社会 |
发布时间 | 2021-06-29 | 公开时限 | 长期公开 |
点击率 |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区应急管理局对《杭州市富阳区加强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。现将该文件实施效果评估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为加强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,切实提高我区应对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和要求,结合本区实际,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2月3日印发《杭州市富阳区加强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富政办〔2019〕37号), 并于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。
二、评估情况
1、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
遵照文件要求开展队伍的建设与管理。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,并对部门、乡镇(街道)、企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统一监督和指导;区各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;乡镇(街道)负责辖区内综合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,并对辖区内企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监督指导。构建综合救援与专业救援互为补充、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共同发展的全区应急救援体系。
1综合救援队伍建设。区级综合型应急救援队伍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基础上推进建设,发挥其在专业、装备、管理上的优势,打造成为;乡镇(街道)要以基层消防员、森林消防员、村(社区)网格员等人员为主要应急力量,建设基层综合应急队伍,共计约920余人。
2专业及社会化救援队伍培育。根据实战需要,已建有矿山救援、危化救援、电梯救援、道路塌方、水上搜救、工程抢险、森林消防、环境污染抢险、医疗救护、燃气抢修、电力抢修、通讯保障等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33支。部门与社会化救援队伍(狼群、公狼、野狼、水上救援队)密切配合,开展实战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,每年对其进行救援队开展年度培训与考核。
3建立应急救援专家人才库,目前涵盖心理疏导、矿山地质灾害、危化品、环境保护、交通、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,充分发挥专家在救援过程中的信息研判、决策咨询、救援指导等方面的作用。
4按照“一个口子补助”原则,根据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,在严格遵守规定的基础上给予补助与扶持。
5区消防救援大队机构改革暂未得到有效推进;对部门、企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尤其是乡镇(街道)的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较为薄弱。
2、文件的合法性
《意见》出台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》、《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中关于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要求作为编制依据。
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7月9日印发《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知道意见》。按照上位法原则,经严格审查,我区《意见》与上级新的法律法规无重大冲突,符合合法性要求。对于省条例省办法的新提法、新要求,我们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下发相关文件,组织业务培训等方法贯彻落实。
3、文件的合理性
文件编制以上级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,结构安排合理,用语较为规范,条文间逻辑关系清楚,没有相互矛盾之处。《意见》作为杭州市富阳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,契合了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精神,符合目前我区的实际需求和发展现状,具有一定社会成效,宜作为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施。
4、文件的操作性
《意见》内容立足于富阳实际情况,经过多个部门专家反复修改论证制定而成,规定合理,切实可行,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。
5、评估结果运用建议
该文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,目的明确,可操作性较强,实施效果较好。经综合评定,建议予以保留继续实施,并根据正在修订中的《杭州市富阳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》适时启动修订工作。
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
2021年5月28日
政府信息公开
信息索引号
773571745/2021-81471
文件编号
责任部门
区应急管理局
公开形式
主动公开
责任科室
区应急管理局
公开范围
面向社会
发布时间
2021-06-29 10:13:13
公开时限
长期公开
点击率
统一编号
行政规范性文件自评报告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区应急管理局对《杭州市富阳区加强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。现将该文件实施效果评估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为加强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,切实提高我区应对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和要求,结合本区实际,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2月3日印发《杭州市富阳区加强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富政办〔2019〕37号), 并于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。
二、评估情况
1、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
遵照文件要求开展队伍的建设与管理。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,并对部门、乡镇(街道)、企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统一监督和指导;区各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;乡镇(街道)负责辖区内综合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,并对辖区内企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监督指导。构建综合救援与专业救援互为补充、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共同发展的全区应急救援体系。
1综合救援队伍建设。区级综合型应急救援队伍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基础上推进建设,发挥其在专业、装备、管理上的优势,打造成为;乡镇(街道)要以基层消防员、森林消防员、村(社区)网格员等人员为主要应急力量,建设基层综合应急队伍,共计约920余人。
2专业及社会化救援队伍培育。根据实战需要,已建有矿山救援、危化救援、电梯救援、道路塌方、水上搜救、工程抢险、森林消防、环境污染抢险、医疗救护、燃气抢修、电力抢修、通讯保障等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33支。部门与社会化救援队伍(狼群、公狼、野狼、水上救援队)密切配合,开展实战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,每年对其进行救援队开展年度培训与考核。
3建立应急救援专家人才库,目前涵盖心理疏导、矿山地质灾害、危化品、环境保护、交通、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,充分发挥专家在救援过程中的信息研判、决策咨询、救援指导等方面的作用。
4按照“一个口子补助”原则,根据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,在严格遵守规定的基础上给予补助与扶持。
5区消防救援大队机构改革暂未得到有效推进;对部门、企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尤其是乡镇(街道)的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较为薄弱。
2、文件的合法性
《意见》出台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》、《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中关于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要求作为编制依据。
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7月9日印发《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知道意见》。按照上位法原则,经严格审查,我区《意见》与上级新的法律法规无重大冲突,符合合法性要求。对于省条例省办法的新提法、新要求,我们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下发相关文件,组织业务培训等方法贯彻落实。
3、文件的合理性
文件编制以上级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,结构安排合理,用语较为规范,条文间逻辑关系清楚,没有相互矛盾之处。《意见》作为杭州市富阳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,契合了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精神,符合目前我区的实际需求和发展现状,具有一定社会成效,宜作为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施。
4、文件的操作性
《意见》内容立足于富阳实际情况,经过多个部门专家反复修改论证制定而成,规定合理,切实可行,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。
5、评估结果运用建议
该文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,目的明确,可操作性较强,实施效果较好。经综合评定,建议予以保留继续实施,并根据正在修订中的《杭州市富阳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》适时启动修订工作。
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
2021年5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