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索引号 | B00117356/2022-01352 | 文件编号 | 新委〔2022〕3号 |
责任部门 | 新桐乡 | 公开形式 | 主动公开 |
责任科室 | 新桐乡 | 公开范围 | 面向社会 |
发布时间 | 2022-01-21 | 公开时限 | 长期公开 |
点击率 |
乡属机关各职能办公室(中心):
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和《杭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》(杭政办〔2003〕38号)文件精神,我乡所属财政财务管理服务中心李彤同志试用期已满,考核合格。经研究,决定李彤同志按期转正(试用期为三个月),转正时间为2022年1月。同时聘任李彤同志专业技术岗位。现通知如下:
李彤同志为专业技术十三级。
聘任期限:2022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17日。
中共杭州市富阳区新桐乡委员会
2022年1月17日
政府信息公开
信息索引号
B00117356/2022-01352
文件编号
新委〔2022〕3号
责任部门
新桐乡
公开形式
主动公开
责任科室
新桐乡
公开范围
面向社会
发布时间
2022-01-21 10:48:23
公开时限
长期公开
点击率
统一编号
关于李彤同志转正并聘任岗位的通知
乡属机关各职能办公室(中心):
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和《杭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》(杭政办〔2003〕38号)文件精神,我乡所属财政财务管理服务中心李彤同志试用期已满,考核合格。经研究,决定李彤同志按期转正(试用期为三个月),转正时间为2022年1月。同时聘任李彤同志专业技术岗位。现通知如下:
李彤同志为专业技术十三级。
聘任期限:2022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17日。
中共杭州市富阳区新桐乡委员会
2022年1月17日